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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教育局关于落实“双减”政策再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字体: 】   【时间:2021/10/19 09:00:00】  【作者:】  【关 闭】  【打 印

芙蓉区教育局关于落实“双减”政策

再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继续落实“双减”工作,杜绝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开课,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此,芙蓉区教育局再次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倡议及温馨提示。

一、敬请广大家长要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结合家庭实际,合理安排孩子周末及节假日生活;要增强亲子互动,鼓励孩子多参加有价值有意义的创新实践型活动,培养孩子兴趣特长、开拓视野,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主动了解国家或有关部门政策要求、情况通报、消费提醒等,不盲目跟风报班,避免出现退费难等问题,损害自身利益。

二、敬请家长朋友们在“双减”政策下要跟紧学校节奏,理性报班。现阶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要暂停招生和收费,请您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同时,我们向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十条禁令”,特再次告知家长朋友们,希望您知晓并配合。“十条禁令”如下:

①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②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

③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

④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⑤严禁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⑥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和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

⑦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⑧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⑨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⑩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进行资本化运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双减”精神,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培训行为,请向我们举报,我们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密。监督举报电话:0731-84683246,0731-84683253。

各位家长朋友,关爱每一个孩子,引导和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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