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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子弟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字体: 】   【时间:2015/08/25 12:00:00】  【作者:admin】  【关 闭】  【打 印

1、加强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聘请专业人士来校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让师生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完好。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损坏的消防器材及时维修或更换。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3、保持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灯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专门存放,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水电。

7、禁止使用不合格电器,禁止使用超线路负荷的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接任何家用电器。禁止吸烟。

8、对因无视消防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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