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一)重点保障对象
序号 |
类型 |
解释说明 |
1 |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
扶贫办登记在册,建立了贫困户档案,发放了扶贫手册和保障卡等:
1.建档对象为父母或本人;
2.建档对象为祖辈,且扶贫手册上注明了家庭成员有学生本人。 |
2 |
低保家庭学生 |
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
1.持证人为父母或本人;
2.持证人为祖辈时,家庭人口数应包含学生本人;
3.有近3个月低保领取记录。 |
3 |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家庭完全失去经济来源,甚至父母双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父母双亡的孤儿,以及因父母重病家庭负债累累生活难以为继的家庭的子女,无法凭自己能力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业,这样的中小学生一般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即国家对类学生进行救助和供养,救助只能解决部分费用,供养解决全部费用。 |
4 |
贫困残疾学生 |
学生本人残疾,家庭经济困难:
1.有残疾证;
2.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
(二)其他对象(2019年秋季起纳入资助范围)
序号 |
类别 |
解释说明 |
5 |
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 |
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6 |
烈士子女 |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
7 |
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
由工会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贫困职工子女 |
8 |
贫困残疾
人子女 |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联人子女 |
9 |
重大自然灾害致贫家庭子女 |
因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
10 |
重大意外致贫家庭子女 |
因重大意外需要大额支出导致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 |
11 |
本人重大
疾病学生 |
因学生本人重大疾病需要大额支出导致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 |
12 |
家人大病致贫家庭子女 |
因家人重大疾病需要大额支出导致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该项“家人”仅限于未分家的成员) |
13 |
其他贫困家庭子女 |
不便列入以上任何一类但确实家庭收入低,经济困难、家庭负担重,已经影响到家庭正常生活的贫困家庭子女。 |
注:以上类型在落实政策时不重复享受。
二、受助学生信息来源
1.“一单式”系统中的名单:
湖南省通过《湖南教育精准扶贫“一单式”信息服务系统》收集全省各地贫困生信息,并与全国学籍比对,下发到学籍所在学校,每学期更新一次。
2.“全国资助系统”中的重点保障对象:
教育部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全国各地贫困生信息,并与全国学籍比对,下发到学籍所在学校(学校在“资助业务管理”模块中
的“信息查询”菜单下查看“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菜单,系统实时更新。
3.公函认定:
户籍地政府、扶贫部门或学生资助部门根据自己掌握的贫困生就读信息,向学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发出公函,告知该生是贫困生,并要求按政策落
实资助。
4.申请认定:
由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依据《芙蓉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进行认
定。
三、芙蓉区现有的主要学生资助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助标准 |
资助名额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 |
500元/生·期 |
上级下达指标 |
优先确保重点保障对象享受政策,指标不够时向上级申请追加。 |
2 |
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 |
小学:500元/生·期
初中:625元/生·期 |
应补尽补 |
符合政策的全部享受。 |
3 |
普高国家助学金 |
一档:1500元/生·期
二档:750元/生·期 |
上级下达指标(资助金限总额),一二档比例为1∶2 |
优先确保重点保障对象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资金不够时,减少二档人数。 |
4 |
普高免学费 |
800元/生·期 |
重点保障对象全免 |
芙蓉区已实行普高免费入学,区属普高所有学生学费全免。 |
5 |
普高免费提供教科书 |
依据每学期收费文件确定 |
重点保障对象全免 |
芙蓉区已实行普高免费入学,区属普高所有学生教材费全免。 |
6 |
普高免费提供教辅材料 |
根据各年级实际确定 |
重点保障对象全免 |
开学时已确定的免费对象学校直接免收,不得先收后退;缴费之后确定的免费对象全额退款。 |
7 |
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 |
2000元/人·次 |
上级下达指标 |
两年一次(年份逢单的一年),仅普高学生,优先确保重点保障对象。 |
8 |
春蕾助学行动 |
小学:600元/人·次
初中:800元/人·次 |
上级下达指标 |
由妇联发起,仅义务教育阶段女生,优先确保重点保障对象;是否有这一项目以及申请时间均以具体通知为准。 |
四、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申请流程
(一)预申请。开学初各班在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位的基础上,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将名单报相关处室,建立贫困生电子档案(贫困生库)。
(二)定名单。(家长提前为小孩办好长沙银行卡)
1.《湖南教育精准扶贫“一单式”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下发后,学校核实两套系统中的名单以及学校收到公函的名单;
2.贫困生库中有但未出现在系统或公函中的名单,学校组织家长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
3.可以继续接受新增贫困生的申请认定,并补充进贫困生库。
(三)报表格。学校填写并上报相关表格。
(四)发补助。通过银行卡发放学生资助资金。
五、其他项目的申请以单独通知为准。
六、如果学生资助政策发生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咨询电话:0731- )。
芙蓉区农大子弟小学学校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