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要求,我市决定继续开展长沙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一、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1、2017年4-5月:组织绘画、书法、摄影等美术类比赛。
2、2017年5-7月:组织独唱、独奏、独舞比赛。
3、2017年11月:组织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4、2017年12月:组织2016-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生优秀节目展演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成立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结合主题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在4月20日前将本单位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报长沙市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设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优秀组织奖。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省、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民办中小学优秀组织奖,将根据各区县(市)及各学校艺术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各区县(市)属学校优秀组织奖,由各区县(市)推荐,推荐数量为参加活动学校总数的15%。
参加优秀组织奖评选的单位,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
2、艺术表演奖:每个项目设一、二、三等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奖励三独比赛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仅限1名)。
长沙市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长沙市少年宫活动部,联系人:唐昱,联系电话: 82233554 ,艺术活动群号:298516129,美术活动群号:229642188,电子邮箱:zgcssng@163.com。
附件:
1、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绘画、书法、摄影比赛实施方案
2、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独唱、独奏、独舞比赛实施方案
3、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4、2016-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节目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长沙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
绘画、书法、摄影比赛实 施 方 案
参加对象
全市所有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中小学生均可参加。按照年级分为小学小低组(1-3年级)、小学小高组(4-6年级)、初中组和高中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内容与主题
参赛作品要求围绕“阳光下成长”主题,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表现青少年热爱党、歌颂党、在党和国家温暖的怀抱里健康成长的美好情怀,让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形式与要求
美术比赛种类分为四类:绘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摄影。
每幅作品请统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标签,标签格式如下:
(一)绘画作品要求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 cm×60 cm)。
(二)书法作品要求
软、硬笔书法字体不限,软笔书法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尺寸均为A4纸张;篆刻作品不少于四方。
(三)摄影作品要求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比赛方式
不组织现场赛,参赛者报名时交书法或绘画、摄影作品一幅,由专家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所有作品均不予退还)。
奖励办法
1、评选原则
在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2、评奖办法
分组设立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比例分别为20%、25%、35%和10%;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件作品限1人)。
活动安排
1、报名办法
由区县(市)教育局(少年宫),省、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民办中学选拔优秀作品统一组织报名。(报名表请自行到美术活动群下载,群号:229642188,并请在指定时间内发送Excel电子报名表格到zgcssng@163.com)。
2、报名时间
(1)4月24-25日上传Excel电子报名表格到指定邮箱。
(2)4月26日-28日,请带好电子版及纸质报名表和作品到长沙市少年宫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
独唱、独奏、独舞比赛实 施 方 案
比赛形式与内容
比赛形式为独唱、独奏、独舞(不包含体育舞蹈)。节目内容自选,其中独唱类不限唱法,独奏类不限乐器,要求内容能充分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如时间到,评委可以要求选手停止,但不影响选手成绩)。
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中小学生
(2017年高中、初中、小学毕业生不得参加同组别的比赛)
参赛办法
1、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省直学校划归到长沙市统一比赛。
2、各区县(市)学校参赛选手由区县(市)教育局统一报名。省市直属中小学、有高中的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参赛选手由学校统一报名。
3、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26日。各单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电子稿报组委会邮箱zgcssng@163.com ,参赛选手名单须按照excel报名表的格式,认真填写各项信息。(报名表请自行到艺术活动群下载,群号:298516129)
4、6月12日—14日(市直学校,市内五区)、6月15日—16日(长、望、浏、宁、高新)到长沙市少年宫活动部领取参赛证,联系电话:0731-82233554。逾期不予办理。
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地点和具体比赛时间详见参赛证。
奖项设置
1、各比赛项目按参赛人数的20%、25%、35%、10%的比例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
2、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
评分办法
1、由市教育局纪委和学生处在三独比赛评委库中抽取各场比赛的评委,负责比赛评比工作。
2、比赛采用10分制进行记分,实行当场打分宣布成绩的办法。
3、长沙市教育局纪委对比赛进行全程监督。
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艺术展演活动
实 施 方 案
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活动安排
2017年11月,由长沙市少年宫组织校园文化艺术节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类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评奖办法
1、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评委评分采用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分数之和为最后得分。
2、当场报分,严格按照分数高低评定节目等次。
3、节目超时和演员人数不合要求,节目奖项降等。
参赛要求
1、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艺术展演活动,各单位主管领导为节目领队。
2、各参演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展演活动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所有参演单位的领队为艺术展演活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各参演单位演出时需使用CD、VCD、DVD以及U盘的伴奏,要求准备单独的伴奏带(要求伴奏带里只有比赛一首乐曲)。
节目要求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指挥1人,要求现场钢琴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小合唱、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不能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不能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声乐节目一律不得录音,合唱节目请提前提交合唱谱到组委会,小合唱或者表演唱需提前交伴奏带到组委会。不设置独唱。
(2)舞蹈:
群舞演员人数不超过40人(演出舞台有效利用距离:宽8米×长10米),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舞蹈节目不设置独舞。
(3)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置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使用伴奏带,但不得录音。
器乐节目不设置独奏。
(4)戏剧: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只能使用组委会提供的8支耳麦,不准使用其他自带扩音设备(可以配乐,不得录音)。
(5)朗诵:
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组委会可提供8支无线话筒,不准使用其他自带扩音设备(可以配乐,不得伴舞及录音)。
未尽事宜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报送名额
本次校园文化艺术节表演类比赛共分声乐、舞蹈、器乐、戏剧、朗诵五项。其中:
(1)岳麓区、开福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高新区
小学组每项限报3个(3个声乐节目中必须有两个合唱节目)
中学组每项限报1个
(2)望城区、浏阳县、长沙县、宁乡县
小学组每项限报3个(3个声乐节目中必须有两个合唱节目)
中学组每项限报2个
(3)省市直属学校、有高中的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每项限报1个。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20日(暂定)请将电子报名表交至邮箱:zgcssng@163.com 。报名表请自行到艺术活动群下载(艺术活动群号:298516129)。
领队会时间:11月8日(暂定)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长沙市少年宫活动部。联系电话:82233554 艺术活动群号:298516129
2016-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
中小学优秀节目展演活动
实 施 方 案
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活动安排
2017年11月,由长沙市少年宫组织校园文化艺术节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类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评奖办法
1、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委会,评委评分采用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分数之和为最后得分。
2、当场报分,严格按照分数高低评定节目等次。
3、节目超时和演员人数不合要求,节目奖项降等。
参赛要求
1、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艺术展演活动,各单位主管领导为节目领队。
2、各参演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展演活动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所有参演单位的领队为艺术展演活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各参演单位演出时需使用CD、VCD、DVD以及U盘的伴奏,要求准备单独的伴奏带(要求伴奏带里只有比赛一首乐曲)。
节目要求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指挥1人,要求现场钢琴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
小合唱、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不能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不能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声乐节目一律不得录音,合唱节目请提前提交合唱谱到组委会,小合唱或者表演唱需提前交伴奏带到组委会。不设置独唱。
(2)舞蹈:
群舞演员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舞台有效利用距离:宽8米×长10米),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舞蹈节目不设置独舞。
(3)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置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使用伴奏带,但不得录音。
器乐节目不设置独奏。
(4)戏剧: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可以配乐,不得录音)
(5)朗诵:
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以配乐,不得伴舞及录音)。
未尽事宜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报送形式
声乐、舞蹈、器乐节目采取现场赛(时间、地点待定),戏剧、朗诵报送形式采取交录影带至组委会(时间待定)。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30日(暂定)请将电子报名表交至邮箱:zgcssng@163.com 。报名表请自行到艺术活动群下载。艺术活动群号:298516129。领队会时间和比赛时间待定。
本次优秀节目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长沙市少年宫活动部。联系电话:82233554 艺术活动群号:29851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