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专题学习解读会
10月19日下午,我校在新教学楼四楼多功能厅举行了“《湖南农业大学章程》专题学习解读会” ,我校全体教职工、实习教师及湖南农业大学幼儿园的部分教师参加了学习。湖南农业大学发改处副处长胡德勇同志应邀为大家作专题辅导报告。胡德勇同志从为什么要制定《湖南农业大学章程》、《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的主要内容及如何维护章程等三个方面对《湖南农业大学章程》进行了解读。
胡德勇同志认为,为了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实现依法治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章程》。
他还主要从校史、组织结构等方面对章程内容进行了分析解读,1951年“湖南大学农业学院”与“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湖南农学院。1994年湖南农学院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实践和探索中,坚持“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十九大提出建设现代化国家,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离不开现代化高等教学,现代化高等教育离不开现代大学制度做支撑。湖南农业大学的治理过程中要坚持现代大学制度,要落实“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要充分体现在高校的四种权力。
他指出,《章程》是学校治理的重要规范、学校设立的基础,其明确了举办者、学校、学院等多个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农大的一员,我们要提高依法办学,依章办事的意识,推动章程的实施,为湖南农业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发展添砖加瓦。
(本文编辑: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