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弟小学2017年新生招生通知
发布人:张麒 签发人: 审核人: 发布部门:校工会 发布日期:2017-05-10 15:54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子弟小学2017年招生工作方案》和《芙蓉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芙教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遵照芙蓉区2017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经校工会、子教中心研究决定,子弟小学将于2017年5月20日上午8:30对拟就读的一年级新生进行现场报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点:子弟小学教学楼一楼
二、招生对象
201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下列适龄儿童属子弟小学招生对象:
1.父母(含继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正式教职工的。
2.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继祖父母、继外祖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正式职工或已退休的正式职工的。
3.父母(不含继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农大拆迁安置对象的。
4.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含继祖父母、继外祖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拆迁安置对象的。
5.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东方科技学院或后勤服务集团自聘的、签订了合同的专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含临时工)的。
三、报名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小孩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材料证明小孩与家长关系的,请提供由派出所开具能证明孩子与家长关系的证明);
2.小孩的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3.幼儿园教育情况登记表;
4.小孩父母身份证原件;
5.父母是学校正式职工的,提供工作证明;父母不是学校正式职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学校正式职工的,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工作证明或退休证明;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学校拆迁安置对象的,提供拆迁合同,若拆迁合同中无法体现父母为拆迁安置对象,由学校社会事务办公室提供证明。
四、招生办法
1.入学生源排序
(1)正式教职工子弟。适龄儿童父母(含继父母)中有一方为学校正式职工。
(2)学校拆迁安置对象子弟。适龄儿童父母(不含继父母)中有一方为学校拆迁安置对象。
(3)东方科技学院、后勤服务集团自聘正式职工子弟。适龄儿童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东方科技学院、后勤服务集团自聘的、签订了合同的专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含临时工)。
(4)教职工第三代子弟。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含继祖父母、继外祖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正式职工或已退休的正式职工。
(5)拆迁安置对象第三代子弟。适龄儿童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含继祖父母、继外祖父母)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拆迁安置对象。
2.招生程序
(1)家长持相关材料,携小孩于5月20日上午到子弟小学报名。子弟小学初审、收集相关材料,对报名小朋友进行综合素质评估。
(2)子弟小学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将汇总材料交由子教中心、人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等部门审核;学校子弟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拟录新生名单。
(3)将拟录新生名单在学校办公系统公示5天。
(4)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学生,子弟小学将其编入相应班级,家长在规定时间携小孩到子弟小学报到注册。
五、温馨说明
按照市、区教育局的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在45人以内。
1.凡属子弟小学招生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综合素质评估,视其自动放弃在子弟小学就读的机会。子弟小学在招生名额已满的情况下,不再接受该生中途插班。
2.如有富余学位,子弟小学可接收201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符合学校招生对象规定条件的子弟入学。
请大家相互转告,谢谢。
校工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