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值清明节来临之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天)、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天)放假,共3天。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课。4月1日(星期六)按星期一的课表上课。